“我之前没打过官司,就怕遇着不公正的……”
“我之前没打过官司,就怕遇着不公正的……”
“我之前没打过官司,就怕遇着不公正的……”
“建议‘司法公正在线’设个感谢(gǎnxiè)窗口,让我们能表达一下感激!”
近日,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“司法公正在线”应用的(de)投诉栏收到了一封特别的信件。写信人是57岁的老朱,他并非要投诉,而是借这个(zhègè)特殊(tèshū)窗口,向镇海区法院澥浦人民法庭副庭长徐静(xújìng)诉说积压已久的谢意:“压在心里的千斤重担得以卸下,生活(shēnghuó)终于回归正常,感谢徐法官。”
这封“投诉信”的(de)背后,是一场经历仲裁(zhòngcái)、诉讼的劳动纠纷。2024年5月的一个夜晚(yèwǎn),值夜班的老朱闻到同事老李身上(shēnshàng)有酒味,出于工作责任感向值班经理举报。经核查,老李只是服用了藿香(huòxiāng)正气水,但二人的“梁子”就此结下。隔天,老李向公司举报老朱存在脱岗行为。
公司调取监控发现,老朱近一年确实存在4次离岗记录(jìlù)。依据《员工手册》中“脱岗2次即可解除(jiěchú)合同”的(de)规定,公司解除了与老朱的劳动合同。这让靠工资养家(yǎngjiā)的老朱慌了神,踏上了劳动仲裁的维权之路。
然而,仲裁结果(jiéguǒ)给了老朱当头一棒。仲裁院审理后认为,老朱岗位(gǎngwèi)性质特殊(tèshū),需要24小时有人值守,公司因其擅自脱岗解除合同的程序符合《员工手册》规定,且已报请工会同意,故不支持其索赔请求。
“从来没见过这本手册,哪有两次脱岗就开除的道理!”因不满仲裁结果,老朱在宁波市镇海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(zōnghézhìlǐ)中心“一站式”解纷窗口(chuāngkǒu)的帮助下,按照(ànzhào)劳动争议“商调裁诉执”工作指引,将公司诉至镇海区法院(fǎyuàn)。
“我(wǒ)得确认你(nǐ)的法官身份,才敢把案子交给您。”初次见到承办(chéngbàn)法官徐静时,老朱攥着(zhe)仲裁裁决书,眼神里满是忐忑,“我之前没打过官司,就怕遇着不公正的……您让我看看工作证,心里踏实些。”徐静随即出示工作证,温和回应:“理解您的心情,咱们一步步(yíbùbù)来,一定会给您公正的答复。”这句承诺,让老朱渐渐放下戒备。
在翻阅案卷(ànjuàn)时,徐静(xújìng)凭借(píngjiè)丰富的审判经验,敏锐发现了关键问题:公司虽然依据《员工手册》解除合同,却无法提供该手册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的证据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,用人单位在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(zhòngdà)事项时,应当(yīngdāng)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(quántǐ)职工讨论,提出方案和意见,并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。
图为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澥浦(pǔ)人民法庭副庭长徐静(xújìng)(左二)组织调解案件。 孙婧 摄
“请被告出示《员工手册(shǒucè)》制定的民主程序证据及公示证据。”案件审理过程中,徐静的提问(tíwèn)让(ràng)公司代理人措手不及。抓住这个突破口,他对双方开展“背靠背”调解。
“贵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需要向(xiàng)劳动者支付赔偿金。”
“你在这么重要的岗位屡次脱岗,既违反(wéifǎn)劳动纪律,也影响工作(gōngzuò)秩序。”
徐静一方面向企业释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(de)法律后果,另一方面对老朱擅自脱岗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(pīpíng)教育。一个月里,他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(xiāngjiéhé)的方式(fāngshì)向双方释法说理,还通过画树状图、做图表等方式帮助(bāngzhù)老朱理性分析诉讼请求。这种“接地气”的释法方式,让老朱逐渐(zhújiàn)厘清案件利害。最终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:公司一次性支付老朱经济赔偿金、加班工资等共计2.5万元。
签署调解协议(xiéyì)当天,公司负责人通过(tōngguò)手机银行一次性将款项汇至老朱的账户。
“叮”,随着到账(zhàng)短信提示音响起,这场纠纷画上圆满句号。
案件调解成功后,镇海区法院向该公司(gōngsī)发出关于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的司法建议。公司迅速(xùnsù)启动《员工手册(shǒucè)》修订程序,完善民主程序与公示制度。老朱也在徐静的耐心调解中,深刻反思了工作中的错误行为(cuòwùxíngwéi)。他在感谢信中表示:“未来,我将在生活(shēnghuó)和工作中老老实实做人、踏踏实实工作!”
“这起看似普通的劳动(láodòng)纠纷(jiūfēn),折射出(zhéshèchū)新时代劳动关系的多重价值。”徐静看着投诉栏里的感谢信感慨,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保护,遵守劳动纪律同样不可忽视;企业的管理权应当尊重,但规章制度(guīzhāngzhìdù)必须程序合法。”法治之下(zhīxià),权利与责任始终平衡,公正与温度始终并存。
来源:人民法院报(bào)·2版
记者:余建华 张晓静丨(gǔn)通讯员:金真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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